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,先做这五件事

2024-07-25 · 法律观察

摘要

第一次被起诉不要拒收传票!确认案件信息、收集证据、咨询律师、举证期限内提交答辩——五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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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法院传票意味着你或你的公司被起诉了。不要过度紧张,但也绝不能大意。以下五件事必须在传票载明的举证期限内完成。

第一件:先确认案件基本信息

仔细看传票和起诉状:是哪个法院受理?原告是谁?案由是什么?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是什么(要多少钱、要求做什么行为)?本案的举证期限截止到哪一天?开庭时间和地点在哪里?

第二件:绝对不要拒收法院文件

很多企业看到法院寄来的EMS直接拒收,以为不签收就没事。这是最错误的做法——拒收不代表案件不存在,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判决,你连答辩、举证、当庭陈述的机会都彻底放弃了。

第三件:全面整理你方证据

对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,把你这边的相关材料全部找出来:合同原件、往来沟通记录、付款凭证、交货验收记录、聊天记录。如果案件涉及你不了解的事实争议(比如对方说你侵权但你不清楚细节),先把事实调查清楚再准备答辩。

第四件:尽早咨询专业律师

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和法律关系复杂程度,决定是自己应诉还是委托律师。案件金额大、涉及知识产权、不正当竞争这类专业案件的,一定要请专业律师介入。

第五件: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

千万不要错过举证期限。逾期提交的证据,法院可以不组织质证,等于你手里有证据也用不上。

提醒:如果原告主张的事实你不确定是否成立(比如被诉商业泄密,但不清楚对方掌握了什么证据),可以先做事实调查摸清情况,再制定答辩和应诉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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