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5-20 · 法律观察
公司注销了,才发现外面还有欠款没收回。股东可以自己名义追讨,但要注意诉讼时效。

很多企业在注销时图省事,没有清理债权债务就直接办了注销。注销后整理旧文件,才发现外面还有一大笔应收账款没收回。这时候还能要回来吗?
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,原公司的主体资格消灭了,但公司的对外债权并没有消灭——它作为公司的剩余财产,归全体股东所有。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,向原来欠款的债务人追讨这笔钱。
注销时向工商局提交的清算报告里,通常会写一句"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,若有遗漏由股东承担"。这句话的双向含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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