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2-28 · 法律观察
个人卡收公司款=偷税。税务补税+滞纳金+0.5-5倍罚款,金额大构成逃税罪。公司债务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。员工卡可能被冻结。

很多中小企业用老板或员工的个人银行卡收公司款项,以为可以避税。实际上这是一颗定时炸弹,风险极大。
公司收入走个人卡,不在公司账上体现,就是隐匿收入、偷税。根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和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一条:
个人卡和公司账户混着用,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分不清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二十三条,一旦公司对外负债,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,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——有限责任公司的"有限"就没了。
如果公司涉及其他犯罪(如合同诈骗、非法集资、虚开发票),个人卡走账的员工可能被认定为共犯——因为你明知公司用你的卡走账还帮忙,就不是"无辜"的。
员工用自己的卡帮公司收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