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3-12 · 法律观察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一条商业诋毁,到底要证明什么?举证责任怎么分配?赔偿金额怎么算?结合司法实践逐条拆解。

商业诋毁是企业间不正当竞争的常见形式。但很多企业起诉后才发现:要证明对方构成商业诋毁,门槛比想象中高。本文结合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一条和相关司法解释,拆解构成要件和举证要点。
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一条,经营者不得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。构成要件有四个:
这是前提。如果发布不实信息的人不是你的竞争对手,那是名誉权纠纷,不是商业诋毁。司法实践中,竞争关系不限于直接同业——即使产品线不完全重合,但争夺同一客户群体,也可能被认定为有竞争关系。
注意:不是只有完全虚假的信息才构成诋毁。"误导性信息"也构成侵权——即使说的是部分事实,但通过断章取义、片面陈述,让公众产生错误认识,也属于商业诋毁。
典型表现:
不需要证明具体损失金额,只要信息已经公开传播、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负面认识,就推定造成了损害。但你要证明:
包括故意和过失。故意是明知信息虚假还传播;过失是应当核实而未核实,轻率传播。如果对方说"我也是听别人说的",那他没有尽到合理核实义务,依然可能构成侵权。
商业诋毁的赔偿计算是实践中的难点。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七条:
因为诋毁导致的订单减少、客户流失、降价损失。需要提供:
被告因为诋毁你而获得了多少交易机会。这个举证难度较大,通常需要通过审计或行业报告估算。
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都难以计算的,法院在500万元以下酌定。司法实践中,商业诋毁的法定赔偿一般在5万-50万之间,取决于:
公证费、律师费、调查费——这些都可以要求被告承担。这部分有票据就能支持。
微信聊天记录、网页文章、朋友圈内容——这些随时可能被删除。发现诋毁内容后,第一时间做网页公证或微信证据保全公证。公证文书在法庭上的证明力远高于自行截图。
不要只截一张图。要证明:
诋毁发生后,有没有客户问起?有没有订单取消?销售数据有没有异常下滑?这些都要留存证据。
匿名发帖怎么办?可以先起诉平台要求披露用户信息,或者通过公证处固定证据后,由律师向平台发函要求披露。如果平台不配合,可以把平台和发布者一起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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